更新日期:2021/12/27 14:46

109-1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





一、依「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 助金發給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 109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方式如下:
(一) 採取紙本與線上雙軌並行(線上申請網址:http://grant. utk.com.tw/),請各校依體育獎勵助學金e化系統使用 者操作手冊依序填報,紙本資料請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。
(二) 本學期賽事採計自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。
(三) 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09年10月23日(星期五)前檢附以 下資料裝訂後繳予導師,後送體育組長/註冊組長彙整 提學校審查小組進行初審。
      1、 申請表(填妥)。
      2、 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。
      3、 成績證明文件。
(四) 學校審查小組審查後,製作「申請學校基本資料表」及 「核發清冊」正本核章(各1式2份,1份學校自存), 併同初審文件(申請表、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及成 績證明文件)於109年10月30日(星期五)前函送複審 學校(填寫方式詳核發清冊填表說明及其範例)。

三、 複審學校分配如下:
(一) 本市松山高中:負責審查市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普通型 與技術型高中)及完全中學。申領清冊電子檔請寄至張 勝欽組長信箱,e-mail:sport@sssh.tp.edu.tw。聯絡電話 :27535968轉261。
(二) 本市興雅國中:負責審查市立國中。申領清冊電子檔請 寄至張家豪組長信箱,e-mail:brice@syajh.tp.edu.tw。聯 絡電話:27232771轉330。
(三) 本市民權國小:負責審查市立國小。申領清冊電子檔請 寄至蔡郁辰組長信箱,e-mail:sa05@mqes.tp.edu.tw。聯 絡電話:27652327轉634。

四、 各校初審時,請確實查核學生申請資格。如查有偽造情 事者,本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並追繳已核發之補助 金。

 

助學金 培訓補助金

提昇全民健身體適能的績效,推展全民體育,使全民養成規律運動的認知與習慣,促進全民的健康體適能,減少國家醫療費用的支出,並提昇工作績效與全民生活品質。 我政府隨社會變遷及國民教育權意識之提昇,積極提倡及推動諸多有關推廣教育、 終身教育、社區學習機制等措施,此種教育紮根並將教育落實於國人生活之中的教 育概念已蔚然成為風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