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1/12/27 14:46
109-1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
一、依「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
助金發給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
109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方式如下:
(一)
採取紙本與線上雙軌並行(線上申請網址:http://grant.
utk.com.tw/),請各校依體育獎勵助學金e化系統使用
者操作手冊依序填報,紙本資料請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。
(二)
本學期賽事採計自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。
(三)
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09年10月23日(星期五)前檢附以
下資料裝訂後繳予導師,後送體育組長/註冊組長彙整
提學校審查小組進行初審。
1、
申請表(填妥)。
2、
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。
3、
成績證明文件。
(四)
學校審查小組審查後,製作「申請學校基本資料表」及
「核發清冊」正本核章(各1式2份,1份學校自存),
併同初審文件(申請表、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及成
績證明文件)於109年10月30日(星期五)前函送複審
學校(填寫方式詳核發清冊填表說明及其範例)。
三、
複審學校分配如下:
(一)
本市松山高中:負責審查市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普通型
與技術型高中)及完全中學。申領清冊電子檔請寄至張
勝欽組長信箱,e-mail:sport@sssh.tp.edu.tw。聯絡電話
:27535968轉261。
(二)
本市興雅國中:負責審查市立國中。申領清冊電子檔請
寄至張家豪組長信箱,e-mail:brice@syajh.tp.edu.tw。聯
絡電話:27232771轉330。
(三)
本市民權國小:負責審查市立國小。申領清冊電子檔請
寄至蔡郁辰組長信箱,e-mail:sa05@mqes.tp.edu.tw。聯
絡電話:27652327轉634。
四、
各校初審時,請確實查核學生申請資格。如查有偽造情
事者,本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並追繳已核發之補助
金。